历城融媒讯 2023年12月8日,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济南市历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参照上级部门预案,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
在应急机制方面,《应急预案》明确了区政府成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并入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局长担任。同时,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积极应对、差异管控,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原则。
在应急响应方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3个等级。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对O₃(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不再区分应急等级。当发布O₃预警时,启动O₃重污染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部门(单位)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对应急保障提出要求,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实施精准的应急减排措施政策,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也提醒企业自觉在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需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施行强制措施产生安全隐患。
《应急预案》也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还新增“预案管理”章节,明确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预案修订条件等有关要求。
来源:济南市历城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韩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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